垃圾分类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久久为功。12月2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次启动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日”专项活动,对生鲜果蔬店、居民小区、小餐饮店、宾馆酒店、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进行执法突击检查。
全市垃圾分类情况如何,指路牌,市民垃圾分类意识高不高?当天下午,记者也跟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梧桐分局的一组执法人员,前往市区多地展开检查。
现场:
垃圾分类总体情况良好
但仍然存在垃圾混投现象
市区的中虹天地小区是嘉兴市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这里的情况怎么样呢?
执法人员边走边查,还未走到垃圾定点投放处,正巧看到一位市民正在分类投放垃圾,只见他把一袋垃圾扔进了灰色桶,又把折叠过的纸板箱放到了蓝色桶里。
看来,这里的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还不错。再来看看各个垃圾桶里是不是存在“混装”现象。执法人员一个个打开垃圾桶的盖子,发现了问题:“这些矿泉水瓶怎么放在灰色桶里了?”
“估计业主扔垃圾的时候,负责督导的‘桐管员’不在现场。”闻讯而来的小区物业负责人说。
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执法人员和小区物业负责人也“聊”了起来,“一方面,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还需要加强,另一方面,路灯灯箱,物业也要做好垃圾分类指导、垃圾及时清运等工作。”“我们参考了上海垃圾分类的模式,打算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楼道口的垃圾桶都要撤。‘桐管家’的队伍也要加强。”
临走前,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发出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
在市区的滨河南苑小区里,执法人员也逐一对各个楼道前以及垃圾分类宣传亭里的垃圾桶进行检查。“这个小区垃圾分类总体情况良好,做得比较到位,你看每个垃圾袋上都贴上了每家每户的标签。”执法人员打开了一个绿色桶,指给记者看。
这段时间,你家是不是也收到了这些标签呢?对于这个标签能派什么用场?记者也挺好奇。“开袋检查后,如果发现这一袋里垃圾分类做得不好,小区的‘桐管家’可以根据标签找到这一户,上门进行垃圾分类的辅导。”执法人员解释道。
“不过,绿色桶里怎么还有牛奶盒子。”作为检查小组的“小跟班”,记者也帮忙“找茬”。
“牛奶盒子是其他垃圾,应该投到灰色桶里。”执法人员把检查情况一并记录了下来。
随后,执法人员还对市区的生鲜果蔬店进行了检查。位于市区迎凤路上的某水果店门口放置着绿色桶,里面装着甘蔗皮等生鲜垃圾。
“这个桶不能放在人行道上,赶紧放回去。”执法人员对店员进行了教育。
据了解,我市对沿街商户也实行了垃圾分类,并已建立起了相应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像是水果店主要以生鲜垃圾、其他垃圾为主,前者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收运,后者则由上门收集车每天定人、定车、定路线、定时间展开收运。
“像我们这条街上的商铺其他垃圾量有些大,有时候生意太忙也没注意上门收集车开过来的音乐声,能不能增加上门收集的频率?”趁着执法人员上门,店员笑着说也替大家提提意见,也算为垃圾分类出点力。
数据:
强化执法保障
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在此次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日”专项活动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发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8份,立案5起。此次行动也是我市第一次开展大型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
“总体检查情况良好,但依然存在着个别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路灯灯箱,接下来,每周五定为“集中行动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持续对全市的生鲜果蔬店、居民小区、小餐饮店、宾馆酒店、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单位展开突击检查,强化执法监督作用,广告垃圾箱,全力保障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14年底开始,至今已开展近5年,垃圾箱,城镇覆盖面已达100%。自2018年4月1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已正式进入了综合执法阶段。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00余人次,进社区、企业、沿街店铺等86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劝导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近900余起,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20份,分别对物业公司、相关个人等违法主体进行行政处罚,仅今年就有104家单位或个人收到了相应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