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垃圾分类,关系老百姓生活环境与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7月19日、2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带队的调研组赴镇江专题调研。
联动不足,
系统工程须协同发力
19日下午,户外滚动灯箱,在镇江扬中市浩云湾小区,9栋居民戴月芳正将9个玻璃瓶拿到集中收集点,让工作人员称重。“以前都是直接扔掉,连收垃圾的都不要。”戴月芳说,现在就近将垃圾拎过来,分类的积分可以直接兑换生活用品、抵物业费或洗车费。“要是智能垃圾箱离我们楼栋更近点就好了。”
运营小区垃圾分类的浙江联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毛立祥说,小区共有1142户,每300户他们设置一个智能回收箱。居民领取垃圾分类卡和二维码贴纸后,将分类好的垃圾装袋密封贴上二维码,投放相应垃圾桶中,收运人员再运回分拣中心扫码称重、计算积分。6月24日启动起来,小区居民参与率已达70%,由于垃圾箱上有明确投放标识,居民投放准确率接近100%。
快速推进的背后,离不开小区物业的配合与支持。“一开始建垃圾分类亭,很多居民抵触,不愿意离自己家太近。”小区物业负责人田冠军说,他们每天在业主群中发送垃圾分类怎么做、分类设施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等信息,居民后来慢慢认可、参与其中,并逐渐养成习惯。
“居民对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等存在邻避效应是正常的。这既需要在小区规划建设中提前统筹考虑,同时也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在宣传发动、设施维护等方面给予配合与支持。”宋如亚说,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由政府积极推动,多部门齐抓共管,由街道、社区、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并给予持续的资金保障,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目前各地由城管部门牵头推进,还存在多部门联动不够情况,尤其是在推进措施、配套资金、政策支持等方面,不同程度还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包括垃圾源头减量,各地虽制定出台了部分政策,但是过度包装、一次性用品使用、快递包装物与日俱增等现象未得到有效控制。下一步需要建立有效的物业协作机制,充分整合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形成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协同配套、全民广泛参与的格局。
处理设施不足,
尚有“短板”需补齐
在扬中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与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工作人员像扫码取快递一样,对运来的可回收物进行扫码、登记积分。之后再将其按织物、纸板等细分,最终分运到相关专业处理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我们是全品类收集,在中心加设了存放低附加值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两处区域,低附加值可回收物量较小,单独运输成本高,达到一定量再运走。”毛立祥直言,目前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收运补贴机制还有待完善,否则有的企业就会直接混装混运。
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因地制宜采用“三分法”,即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同时,循序渐进推行“四分法”,将厨余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处置。南京、苏州作为国家试点城市正在全面推行“四分法”。同时,各地正在加快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三厂(场)一中心”处理设施建设。截至去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投运总量达85座,其中焚烧厂45座,学校宣传栏,焚烧占比约75.6%,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预计到2020年,我省处理设施总数将达到103座。
相比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对被分出的有害垃圾的处置衔接仍面临瓶颈,文化宣传栏,是亟需补齐的“短板”。记者在扬中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看到,有害垃圾贮存区的红色垃圾桶中,已放置了不少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垃圾,尚不知运往哪里处理。目前对废荧光灯管的处置,垃圾收集亭,我省只在宜兴有一家专业化处理厂。“有害垃圾集中起来则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调研组表示,部分城市目前尚未建立完整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导致不少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长期”处于贮存状态,未能及时有效处置,需要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路牌,建立有害垃圾全链条收集处理衔接机制。
实现闭环,
“垃圾产品”出路要解决
在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处理厂内,打造了一处“移动森林”。林内苗木郁郁葱葱。这些苗木都种植在装有特殊土壤的快速育苗控根容器内。而这些特殊土壤,都是处理餐厨废弃物后制作而成。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弘昶说,将餐厨废弃物与生活污泥协同处理成肥料,是他们项目最大的特点,不仅降低了建设和运行成本,还可以让两者补充各自缺少的成分,产生“1+1>2”的效果。